
一、政策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等8部門《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醫保發〔2021〕41號)、《關于加快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的通知》(醫保辦函〔2024〕88號)等有關要求。
二、政策名稱:
《關于規范整合器官移植等4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青醫保發〔2025〕9號)
三、政策依據: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規范整合器官移植等5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魯醫保發〔2025〕16號)
四、出臺目的:
按照“以服務產出為標準、資源消耗為基礎、技術勞務與物耗分開”的原則,對照指南合并同類項,終止多余項,統一名稱內涵和計價單位等要素,重新制定發布價格。結合我市實際,梳理映射關系、規范整合項目,制定規范整合后的項目價格。
五、重要舉措:
一是規范整合器官移植等4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按照國家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規范整合我市器官移植、臨床量表評估、護理、綜合診查等4類71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廢止“角膜移植術”等32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二是制定市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最高價格。包括市屬及區市所屬各公立醫療機構、駐青省(部)屬公立醫療機構、教育科研單位所屬醫療機構、隸屬于其他行業管理的醫療機構和國有企業、駐青軍隊醫療機構等。各醫療機構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六、負責部門:青島市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采購處,電話:0532-85770301。
七、實施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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