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7日周日正午時分,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緊攥布包,急匆匆地來到了北墅監獄。經詢問,他是服刑人員姚東(化名)的父親,此行的目的沉重而急迫,除了要告知姚東母親猝然離世的消息,還要讓姚東簽署《授權委托書》,實現其母臨終前“捐贈器官,挽救他人生命”的最后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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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器官捐獻流程,器官捐獻者或協調員填寫《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自愿書》后,須書面征得捐獻者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近親屬同意。作為唯一子女和指定捐獻執行人,姚東的《授權委托書》成為器官捐獻流程辦理過程中的關鍵。
器官捐獻具有嚴格的時間要求,時間分秒流逝。“特事特辦,救人如救火,一定不能延誤了這份人間大愛!”監獄值班領導當機立斷,立即組織獄政管理處開展工作,核實信息、聯系醫院、確認法律流程、協調優化手續……每一個環節都在與時間賽跑。與此同時,第八監區管教警察耐心與姚東進行談心談話,平復姚東悲痛的心情,讓他明白自己偉大的母親,是在用生命最后的力量來幫助他人、感化教育迷途的兒子。通過各方溝通協調,在監獄會見室,姚東手顫抖著在《授權委托書》簽下名字,開啟了生命接力的再度啟程,接受了一次母愛救贖的靈魂洗滌。
“若我走了,能幫到別人,就幫一把吧。”這是姚東母親臨終時反復念叨的話。這份質樸的人間大愛跨越了高墻,深深感染了參與這件事的每一個人。北墅監獄堅持法度和溫度并行,以規范的程序和高效率的工作,完成了這份寶貴的生命重托。北墅監獄將以此為契機,教育引導服刑人員深刻反思犯罪對家庭、社會造成的傷害,樹立珍視生命、奉獻社會、幫助他人的認識,在正能量的激勵下,以實際行動早日獲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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