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青島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有別于低保家庭、特困人員等傳統的社會救助對象,其家庭成員一般擁有一定收入,但因在醫療、教育、殘疾康復等方面的剛性支出較大,導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實際困難。做好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認定工作,是健全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減緩“懸崖效應”,形成梯度救助格局的重要舉措和必然要求。
二、剛性支出的范圍是什么?
從當前實際情況看,因醫療、教育、殘疾康復等支出較大造成居民基本生活困難,是當前群眾反映較為集中和突出的問題。《實施細則》立足與新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相適應這一根本,以需求為導向,一方面,突破“衣食住燃”等傳統“居民基本生活”內容,將關注重點瞄準醫療、教育、殘疾康復等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明確剛性支出包括家庭成員的生活支出、醫療支出、教育支出、殘疾康復支出、因災因意外支出、護理費用支出等項目,并從提高操作性出發,明確了各項剛性支出的測算方式、認定依據等。另一方面,通過明確剛性支出范圍,推動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向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延伸。
三、《實施細則》為什么對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規定了有效期?
因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不同于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其自身具有一定的發展能力,面臨的大多屬于階段性生活困難。為此,《實施細則》對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規定了有效期,為審核確認之日起的12個月。期滿后,如需要繼續認定,要重新申請,但如果前期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無變化,不再要求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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