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小企業成長注入“新動力” 我市出臺《若干意見》進一步改善企業發展環境
青島日報訊 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挑戰和國內經濟周期的調整,我市中小企業面臨嚴重的經營壓力。記者昨天從市經貿委獲悉,近日,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的若干意見》正式頒布實施。《意見》提出了20條具體措施,優化政務、融資、市場、創業、政策等五大發展環境,著力推動青島中小企業攻堅克難。
規范審批減少檢查
《意見》指出,為營造優質高效政務環境,我市將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切實減少涉企審批事項;嚴格控制涉企檢查。建立檢查申報登記制度,對不按規定擅自對企業檢查的,予以嚴肅查處。杜絕多頭檢查、重復檢查;清理規范涉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意見》要求,嚴厲禁止以收費為目的,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各類評比達標表彰行為。進一步規范涉企培訓活動;建立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價制度。每年組織中小企業對涉企服務的政府工作部門進行評價,對排序前十名的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連續兩年排序后三名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依據有關規定實施行政問責,以此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和行政服務效能的提高。
收費“能免就免”
從今年9月1日起,國家宣布取消了實行20多年的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為營造健康規范的市場環境,《意見》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對現有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分類清理。對不合法收費項目,堅決取消。對雖有收費依據但企業反響強烈的收費項目,按照“能免則免、能緩則緩、能減則減”的原則進行清理。建立涉企收費監察登記審查制度,在企業設立物價聯絡員,監督行政部門收費行為;嚴禁“三亂”行為。
禁止任何部門和單位通過行政手段強行或變相向企業收費。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監管。嚴禁強制企業到指定的中介服務機構辦理檢測、維修、評估、咨詢、商業保險等相關業務。各行業協會不得強制要求企業入會。
幫助企業融資有獎
融資難一直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意見》指出,將著力營造多元誠信的融資環境。建立政府性存款與商業銀行新增中小企業貸款掛鉤制度,根據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增量,確定財政性資金在商業銀行的存款,以此調動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探索建立政府出資參股、民間資本發起設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獎勵補償機制。對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擔保公司,按不超過新增擔保額的1.5%給予獎勵補償;對成功發債的中小企業,每家補貼50萬元。對投資我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私募基金和風險投資機構,單筆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的,每筆獎勵投資機構10萬元。
“兩試制度”推動創業
為營造寬松活躍的創業環境,圍繞降低創業門檻、鼓勵全民創業,《意見》提出了促進創業發展的“兩試”制度。即對新辦個體經營業戶實行試營業制度。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老弱病殘人員等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除經營前置審批的事項外,可申請試營業,免費核發有效期為6個月的營業執照;6個月后繼續經營的,換發正式營業執照。
實行試生產制度。對固定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的新辦小企業,由業主提出申請,允許試生產一年,試生產期內,除申請一般納稅人外,其余視同小規模納稅人,可實行稅收核定征收辦法。同時在鼓勵出口型中小企業發展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政策意見。
專項資金扶持中小企業發展
營造務實開明政策環境,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支持。
《意見》提出,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數額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意見。今年先期安排1億元,主要用于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支持中小企業融資,促進全民創業,扶持高成長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其中,按照“以增量獎勵增量”的原則,對年納稅300萬元以上、有符合產業政策方向技術改造項目的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對實繳稅金(地方收入部分)增量給予適當補助,支持企業技術改造、產業升級,盡快成長為大企業。
市經貿委副主任、中小企業發展局局長王勇介紹,這是我市繼出臺《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大發展的決定》和《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之后又一重要舉措。《意見》的制定和出臺,對進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政策體系,改善發展環境,幫助企業提高效益,增強戰勝困難的信心,保持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了解,《意見》出臺后,各區市和有關部門將按照《意見》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盡快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完善具體措施,確保落到實處。島城民營及中小企業經營者紛紛表示,這對于保持企業穩定健康發展算得上是絕對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