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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青島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中期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以下簡稱《規劃》)貫徹落實工作,不斷提升青島現代航運業發展水平和國際影響力,加快推進青島國際航運中心建設,9月19日,青島市交通運輸局舉辦了《規劃》政策說明會,青島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處室負責同志參加。
會議采取現場宣講的方式舉行,就《規劃》的主要內容進行專題授課,重點圍繞《規劃》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進行講解。
《規劃》明確了兩個階段的發展目標:到2028年,青島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和框架初步形成,圍繞“強輻射、強功能、強引領”實現全面躍升。力爭中期規劃截止期,新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中心城市綜合實力排名達到全球前10。到2035年,基本建成服務黃河流域、協同東中西部、面向亞太、聯通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具有國際資源配置能力和競爭力的青島國際航運中心。圍繞發展目標,青島建設國際航運中心的主要任務:一是構建國際航運中心高質量發展體系,二是建設輻射全球世界一流的國際航運樞紐,三是建設面向日韓聯通上合的國際航空樞紐,四是暢通國際物流大通道,五是打造東北亞國際航運服務高地,六是打造國際貿易開放合作高地,七是打造創新型臨港產業高地,八是打造面向未來的港航科創高地,九是形成協同發展的集聚片區。圍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目標和任務,《規劃》提出六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統籌協調,二是加強區域合作,三是強化法治保障,四是強化資源保障,五是強化人才保障,六是完善政策體系。
會議要求,要充分落實《規劃》有關要求,聚焦“強輻射、強功能、強引領”,充分發揮青島區位優勢,推進智慧綠色發展轉型,實施航貿金融合發展,全面提升航運服務水平,加快推進青島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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