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全市執法工作統一安排,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現制定2025年度涉企行政檢查計劃如下:
一、編制依據
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5〕3號)和《青島市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辦法(試行)》(青執監〔2023〕10號)有關要求編制本計劃。
二、目標任務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把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加大醫保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和糾治力度,加快推動形成醫保領域相關主體“不想、不能、不敢”違法違規的良好生態。
(二)按照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有關部署安排,堅決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落實到位。嚴格規范行政檢查行為,堅決遏制亂檢查,未納入計劃的行政檢查,原則上不得實施。推行“綜合查一次”制度,避免對企業重復檢查。加強依法行政,確保行政檢查于法有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精準高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三、檢查計劃
(一)飛行檢查
按照《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6號)、省醫保局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魯醫保發〔2025〕10號),《2025年青島市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工作方案》(青醫保字〔2025〕9號)規定的檢查對象、檢查內容和組織形式開展檢查;自2025年5月開始,山東省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替代本市飛行檢查計劃。
(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
2025年市醫保局承接省醫保局開展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使用情況檢查”事項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任務,進行現場檢查,市級不再另行開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規范行政檢查計劃制定和報備
本計劃按規定向本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備案,備案信息同步共享至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未納入計劃的行政檢查,除按照規定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開展行政檢查的情形外,原則上不得實施。因突發情況、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需要緊急檢查的,在入企實施檢查時通過全省涉企行政檢查平臺即時記錄。
(二)嚴格行政檢查程序
實施行政檢查前,要制定檢查方案并報局負責人批準。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的,要及時報告并補辦手續。實施行政檢查時,要出具行政檢查通知書。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要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必要時進行音像記錄。行政檢查結束后,及時告知行政檢查結果。
(三)應用全省涉企行政檢查平臺
行政檢查應依托“全省涉企行政檢查平臺”實施,實現涉企行政檢查“事前備案、計劃匹配、掃碼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評價”。執法人員應自覺加強平臺使用方面的學習,開展檢查前錄入檢查計劃,按時間進行“云匹配”,同一時間段對同一企業開展行政檢查的,原則上聯合入企;嚴格掃碼入企后,檢查信息“云錄入”。
國家、省、市相關部門對醫保行政檢查工作另有安排的,按照國家、省、市統一部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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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青島市醫療保障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檢查計劃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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