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青島市殯葬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4-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出臺背景是什么?
殯葬設施是公共服務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殯葬設施規劃建設是推動殯葬事業改革發展的重要內容。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科學合理布局殯葬設施,提升殯葬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殯葬服務需求,推動殯葬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殯葬管理條例》《山東省公墓管理辦法》等規定,由市民政局牽頭,會同各區(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在借鑒其他城市先進經驗基礎上,廣泛征求專家學者、社會各界意見,開展了《規劃》編制工作。
二、《規劃》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規劃》是落實《青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目標,指導各區(市)殯葬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加強各級各類殯葬設施建設與管理的重要依據,是市級殯葬設施空間布局專項規劃,主要包括總則、現狀與問題、規劃原則與發展目標、殯葬設施標準與需求預測、殯葬設施總體布局及各區(市)布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等內容。
《規劃》可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由總則、現狀與問題、規劃原則與發展目標三個章節組成。明確了規劃目的、規劃對象、重點內容、范圍與期限、規劃依據,提出了殯葬服務設施發展的規劃原則和發展目標。
第二部分為殯葬服務設施空間布局要求,由殯葬設施標準與需求預測、殯葬設施總體布局、各區(市)殯葬設施布局規劃三個章節組成。明確了建設標準、需求預測、選址布局原則及各類殯葬設施布局規劃。
第三部分為近期建設規劃、實施保障措施、附則三個章節組成,提出了近期建設任務、強化用地保障、推進設施建設等工作要求,明確了相關附則內容和規劃圖集。
三、《規劃》殯葬設施服務范圍是什么?
《規劃》依據《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標準》(建標?182-2017),在骨灰安置總量預測時,根據青島市常住人口和死亡率預測情況,綜合考慮老齡化程度、人口增長減緩等因素,以滿足到2035年青島市常住人口安葬(放)需求為目標,規劃各類殯葬設施布局。即在滿足戶籍人口殯葬設施需求基礎上,考慮了外來常住人口殯葬設施需求。
四、《規劃》公益性安葬(放)設施有哪些要求?
《規劃》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包括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為轄區居民提供安葬骨灰的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公益性骨灰堂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以樓、堂、塔、地宮等形式為轄區居民提供集中安放骨灰的社會公共服務設施。
公益性公墓建設標準。根據《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標準》和《山東省公墓建設規劃指引》要求,公益性公墓按照單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0.5平方米,雙墓穴占地面積不超過0.8平方米,墓穴間距不大于60厘米,畝均穴位單墓穴不低于400個,雙墓穴不低于200個標準建設。倡導地表不留墳頭、不立碑,確需墓碑的應當采取臥碑方式,碑長不超過60厘米,碑寬不超過50厘米,傾斜度不超過15度。綠化覆蓋率不宜低于50%,應體現園林化特點,并建設防火隔離帶。公益性骨灰堂建設標準。根據《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2024年版)》規定,骨灰安放格按照每個格位不超過0.25平方米用地面積建設。
《規劃》全市鎮(街道)級以上的公益性安葬(放)設施114處,其中公益性公墓65處、公益性骨灰堂49處。
五、《規劃》殯葬設施體系是什么?
《規劃》殯葬設施包括殯儀館、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經營性公墓和回民公墓。
根據實際管理層級對設施進行分級,殯儀館分為市級、區(市)級;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分為市級、區(市)級、鎮(街)級和社區(村)級。本次規劃對象為鎮(街)級以上殯葬設施,社區(村)級殯葬設施數量、規模及布局在各區(市)殯葬設施布局專項規劃予以明確。
《規劃》提出各區(市)政府結合實際,編制區(市)級殯葬設施專項規劃,做好與本規劃的銜接,按照本規劃確定的標準和要求,進一步優化殯葬設施布局。按照“一墓一策”的原則,編制殯葬設施建設方案,經發改、自然資源和規劃、園林和林業等相關部門同意后,確定各類殯葬設施用地邊界和相關規劃指標,最終實現落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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