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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工作指引》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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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6部門印發了《青島市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運營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現就《工作指引》)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于實施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工程的通知》和《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導則(試行)》,將青島市納入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試點城市,要求扎實推進項目建設,統籌做好運營服務。近日,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6部門印發《青島市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工程實施方案(2025-2027年)》。
二、政策依據
1.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自然資源部 關于印發《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導則(試行)》的通知(發改社會〔2024〕5號)
2.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自然資源部 《關于扎實推進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工程》的通知(發改社會〔2024〕1390號)
3.《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2023年版)
4.《青島市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工程實施方案(2025-2027年)》
三、主要內容
工作要求:
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應堅持“建用一體”“建用銜接”原則,設施建成后只能用于社區服務,應保持長期可持續運營,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挪作他用。
建設標準:
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標準符合社區養老、托育等行業標準規范要求,符合消防、環保、衛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筑面積標準不小于600平方米,有條件的不宜小于800平方米。養老服務功能的嵌入式服務設施建筑面積應≥350平方米。嬰幼兒托育服務功能的嵌入式服務設施建筑面積應≥200平方米。“插花”式分散建設的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根據群眾需求,可酌情配置其他適宜的服務功能。
運營主體:
建立實施合格的短名單制度,建立規范公開透明的遴選程序,通過市場化擇優、委托擇優經營等方式選擇運營主體,并向社會公開。以規模化、規范化運營服務機構為主,能夠提供養老、嬰幼兒托育、兒童托管、社區助餐等專業服務,具備相應服務的運營管理經驗。
運營規范:
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保本微利、普惠優質、長效運營”原則,探索構建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樣化運營模式,支持公建民營運營模式,由政府將其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的嵌入式服務設施委托市場化運營主體運營,可采取整體租賃、整體或部分委托管理、聯合經營等公建民營實施方式。發展民辦公助運營模式,以社會力量為主體建設、運營嵌入式服務設施。民政、衛生健康按照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嬰幼兒托育、社區助餐等給予補助。
鼓勵創新連鎖化、特色化、綜合托管等運營模式,對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進行統一運營管理,提供專業化服務,形成品牌效應和規模運營,運營企業應根據居民需求做到應開盡開。
城市社區服務中心應充分結合服務社區的常住人口結構、各類人群服務需求,合理確定服務功能,鼓勵以養老服務、嬰幼兒托育、兒童托管、社區助餐服務功能為主的服務設施。
政策支持:
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中養老、助餐、托育等普惠服務功能,按照行業主管部門相關標準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各市、區(市)行業主管部門相關領域現有政策執行。
加強提升社區運營管理和服務人員專業技能水平,對養老服務、嬰幼兒照護、家政、健康醫療、體育健身、文化休閑等方面人員培訓,按照有關部門現行政策給予激勵支持。
四、與上級政策異同點
一是積極落實居民小區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平均不少于30平方米的要求,有條件的社區達到每百戶居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少于80平方米。
二是積極探索建立實施合格的短名單制度,建立規范公開透明的遴選程序,通過市場化擇優選擇運營主體。
三是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保本微利、普惠優質、長效運營”原則,推動政策出紅利、企業賺微利、群眾得福利有機統一。支持發展民辦公助運營模式,鼓動社會力量建設、運營嵌入式服務設施,政府可視情給予建設資金支持。運營后民政、衛生健康可按照現有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嬰幼兒托育、社區助餐等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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