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市生態環境局 主要負責人:楊釗賢 聯系人:郭釗敏 聯系電話:82899900
類別 |
序號 |
目標名稱 |
目標內容 |
重 點 目 標 |
1 |
打贏藍天保衛戰 |
組織實施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完善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加強全市141個鎮街空氣自動站數據管理應用,組織全市加強揮發性有機物、工業爐窯、建設揚塵等污染治理;建立道路走航監測系統平臺,推進鎮街建立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化精細化管控機制建設。力爭省民生工作群眾滿意度調查居住環境領域我市得分超過全省平均分。力爭在省考核中獲得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單項獎。 |
2 |
打贏碧水保衛戰 |
制定實施《<青島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收官之年工作措施計劃》,定期對全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情況進行通報;加強水質監測,及時通報94個地表水水體斷面水質監測結果;深化生態補償制度,適時擴大生態補償水體范圍;印發《青島市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成31處“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邊界勘界立標和突出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 | |
3 |
打好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硬仗 |
編制完成青島市“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形勢與任務研究報告;組織開展青島市近岸海域入海排污口監測溯源,為入海排污口整治提供基礎數據支撐;開展全市近岸海域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與評價,及時通報近岸海域水質監測結果;嚴格落實灣長制,啟動建設膠州灣灣長制管理信息系統,修訂印發實施《關于推行灣長制加強海灣管理保護的方案》。 | |
4 |
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
充分發揮市鄉村生態振興工作專班平臺作用,制定年度重點任務清單和考核指標體系,建立工作臺賬,加強工作調度,完成年度各項重點目標任務;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4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治理目標任務。 | |
5 |
完成污染物總量減排、降碳和排污許可證發證登記工作 |
制定印發全市2020年度減排項目計劃,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核查我市重點企業2019年度碳排放數據,全面完成省下達的減排降碳約束性指標;按照上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完成我市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及2020年排污許可證發證登記工作,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組織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跟著項目走”改革攻堅行動方案。 | |
6 |
完成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年度整改任務 |
組織制定《青島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和《青島市貫徹落實省“1+1+8”污染防治攻堅戰駐區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對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涉及我市的14項共性問題、省“1+1+8”污染防治攻堅戰駐區督察分解的57項問題整改工作,逐一落實整改任務,明確督辦人和責任人,建立整改任務清單。組織協調推進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及“回頭看”、省環保督察、省“1+1+8”污染防治攻堅戰駐區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落實清單化調度、督戰、問題督辦、驗收銷號等制度,督促各責任單位按要求完成各項年度任務。對中央、省環保督察信訪件整改情況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 |
7 |
強化環境執法監管 |
落實污染源執法“雙隨機一公開”。組織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執法檢查,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執法,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排查,強化重點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等涉水的環境執法,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開展土壤、危廢、環境應急執法,保障環境安全。強化科技執法手段運用,將無人機飛檢、電量監控、機動車尾氣遙感檢測等科技手段引入環境執法,提高精準執法能力。加強環境執法宣傳,曝光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組織做好疫情防控執法檢查,開展執法幫扶,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健全環境應急處置協調聯動機制。 | |
創 優 目 標 |
1 |
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各項工作,推進項目落地 |
對青島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程序實施流程再造,通過提前介入、分類評審、網上受理、增加評審機構、擴充專家庫等方式,將評審時限由原先法定的4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可推動項目早落地近1個半月時間。通過加快評審,促進項目落地,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建立市級土壤污染防治部門聯動機制,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齊抓共管的局面,通過各部門協同,及時掌握我市土壤污染環境風險,指導土地使用人采取各類預防措施,減少后期土壤治理修復投入;組織污染地塊提前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采取風險管控或治理修復措施,有計劃實施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 標桿城市及標桿值:深圳市。全省領先,全國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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